人們說朱義盛,一般的意思是指那些仿真的珠寶首飾,又有引申至訕笑人們帶假飾物充大頭鬼之意。朱義盛是人名,是真有其人的。 朱義盛為佛山人,於 1824 至 1825 年間在佛山開設了加工金飾店,主要製作及售賣鍍金首飾,其後由商人鄧相承接,並遷至廣州狀元坊,沿用朱義盛為名號開業。由於朱義盛的仿真首飾實在太成功,深入人心,直到百多年後的今天,仍然會有人用朱義盛這名為作為假首飾及笑人充大頭鬼的形容詞。
小弟其實要說的朱義盛,是以下的威士忌。
Johnnie Walker Gold Label Reserve, 750 ml, 40%
我們提及 Johnnie Walker 的金牌 Golden Label,一向是指十八年陳的
Centenary Blend。金牌酒質上佳,與其價錢貴上一倍有多的
藍牌 Blue Label 比較,金牌顯得物值更高。
近年國際威士忌大熱,尤其是亞洲市場,但同時競爭亦趨激烈。威士忌是需要以年月計的時間成熟,突然間的大量需求,令成熟的存酒開始供不應求。另外激烈的競爭,亦對成本控制有很大的壓力。酒商是非常聰明的,紛紛打起無陳年標示 No Age Statement (NAS) 的主意來。以往那些入門版的調合威士忌,只要滿足木桶陳年三載的法定要求,大多數都不會有陳年標示。三數年的陳年數字,牌子間比較也沒甚意義,反而會被人看低一線。一般只有十二年或以上的,大多數消費者被宣傳教育認為是夠分量夠老的年紀,才會標上陳年標示,視為高級品。
但在存酒不足及成本控制的壓力之下,酒商在宣傳上以今天的我打到昨日的我。以往宣傳老陳年是最重要的,但現在則是"釀酒師認為最合適的時機",時間並不代表一切。這說法小弟是認同的,如果木桶陳年是一切的話,一瓶酒喝起來只有木桶味,怎不乾脆去嚼木頭。
但陳年是必須的,如酒質及酒桶精華的醇化,只有時間的魔法才能達成。所謂的"釀酒師認為最合適的時機",陳年是必要元素,不過不是一切,是要和其他客觀的因素,包括水源,發酵,蒸餾及調配等,還要加上各項成本的計算,以在酒質,利潤及市場承受能力作一平衡。不過無論木桶陳年的結果好壞如何,有一點是絕對的,就是木桶陳年時間越舊,代價則越大,原因包括倉庫,人工,酒液揮發的天使分享,市場轉變風險及價值折舊等。
就以金牌為例,十八年的陳年,比對售價及酒質,飲家是心裡有數的。這於 2009 年推出的 Johnnie Walker Gold Label Reserve,打著金牌的大名,但沒有了陳年的訊息。這新金牌的酒,可以由最低的三年陳起,至於怎樣調,當然是機密。小弟個人相信其中會有多款很年青的基酒,如果和舊版一樣不少於十八年陳的話,怎會不大刺刺的標示出來。新金牌的當初推出的定價是比舊金牌低近五成的,但 Johnnie Walker 近日已宣佈舊金牌會停產,連有陳年標示的綠牌 Green Label 亦將停產。待時間一久,消費者忘記了舊有陳年標示的金牌後,新金牌的價錢可慢慢調升,成本低了,售價調高,酒商自然可以賺多了。值得一提的事,同樣是無陳年標示的
JW Double Black 普一推出,其售價已比十二年陳的經典版買得貴了。
這"無陳年標示"的現象並不止限於個別品牌,有威士忌路斯萊斯美譽的 Macallan,其全線免稅店系列已經變為無陳年標示,還有好些品牌也推出一些以特別版為名的瓶裝,價錢不便宜的,但同樣也是無陳年標示的。
雖則不少酒商也開始加入"無陳年標示"的行列,但也有少數的例外,如芝華士 Chivas 於 2000年六月推出的 The Age Matters Campaign,強調陳年標示的重要性。但觀乎這年多兩年下來,"無陳年標示"的瓶裝有增無減,到底芝華士會繼續螳臂擋車,還是會打到昨日的我加入"無陳年標示"的陣營呢?
陳年標示的瓶裝當然不會消失,但在越來越多的 NAS 瓶裝在市場流通,會襯託出陳年標示的瓶裝顯得珍貴。你覺得珍貴嗎?酒商自然會提高售價,又賺一筆。
小弟以上所說的,全屬小弟個人以維園呀伯的思路所作的臆測,各位可以上刪數百字的。
臆測歸臆測,會否是小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果真是"釀酒師認為最合適的時機",這 NAS 的新金牌不輸甚至更勝十八年陳的舊金牌呢?開瓶酒喝喝便知龍與鳳,何需寫洋洋數百字廢話連篇呢?
氣味: 忌廉,麥芽糖,柑橘,雲呢拿
口味: 清淡,花蜜,梨子,堅果,咖啡,香料
餘蘊: 稍短,柑橘皮,黑咖啡,橡木
結論: 氣味稍薄但尚可,香甜,令人愉悅。酒身雖然柔順,但層次薄弱,水感無力。餘蘊稍短但表現尚可。這款酒可不是劣酒,氣味香甜,入口柔順,沒有辛辣及過於刺激的味道,非常輕鬆易飲,對初次接觸威士忌的人士來說,就說不兌水不加冰也很容易入口,作為餐飲娛樂場所用酒,這款酒絕對勝任,當然,價位會是重要的因素。這款酒對小弟來說,如果純以酒質而論,可以勉強列入為飲得過的,但如算上其比黑牌十二年陳貴上三成的價錢的話,這款酒只能評為不過不失罷了。這金牌,只是朱義盛而已。